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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首批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1-12-02 | 来源: | 作者: | 浏览次数:
教育部在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40号建议的答复》中明确提出:学习困难儿童的教育问题已得到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随着国际国内对学习困难问题的关注,一些机构和专家已经围绕学习困难儿童的教育问题开展了相关工作。例如,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已开展关于学习困难儿童成因、评估、干预等方面的研究。教育部下一步也将重点开展特殊教育咨询、测查、评估、建档等活动,进行学科知识辅导和社会适应性训练,以及基本的康复训练等,提升教育和康复效果。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等文件中关于发展特殊教育、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等方面政策指导和决策部署,增强公众对学习困难儿童的认识,培养学习困难干预专业人才,探索学习困难干预工作的有效模式,北京市海淀区辅仁心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(以下简称“辅仁心智学校”)作为北京师范大学科技集团(以下简称“北师大科技集团”)的直属单位,发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服务作用,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实践基地建设基本要求
(一)建设目标
立足于国家教育指导政策及方针,汇集优秀专业人才,建立灵活、开放、高效的运行机制,形成集测查、指导、服务、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学生认知能力提升支撑体系。
(二)工作任务
一是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。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困难领域的研究成果传播活动。推动学习困难方面的知识普及,增强社会、公众对学习困难儿童的认识。
二是提供干预工作支撑服务。根据需要配合做好学习困难的测查、评估、干预、建档等活动,探索具有示范意义的学习困难干预工作模式。
三是聚集专业力量。依托北师大科技集团辅仁心智学校的平台力量,培养学习困难领域的专门人才。
四是反哺、推进科研工作。为学习困难领域的科研工作提供真实数据,促进学习困难干预工具的研发与完善工作。
(三)管理保障与评估评价
申报单位要建立明确的管理体制,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。保障基地专用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。
按照《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管理办法》《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项目管理细则》,强化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及项目的管理,以两年为一个周期,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下一周期项目申报资格;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,撤销基地资格。
二、实践基地申报要求
(一)实践基地类型
首批基地计划建设10个,有关安排如下:
1.机构类。中小学及幼儿园龄段相关教育培训机构、珠算珠心算机构、特殊教育机构等。
2.医疗类。医院及儿童康复中心等。
3.综合类。省市级关心下一代儿童工作委员会、教育协会、教育集团等。
(二)申报资质
1.机构类、医院及儿童康复中心类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,有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专项经营许可证。管理制度健全,财务管理规范。
2.基础设施配套齐全,拥有充足的场地面积满足学生测查、训练需求,交通便利、环境整洁、卫生良好。
3.在开展学习困难干预的相关服务等方面具有一支相对稳定、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队伍。
(三)申报程序
1.组织申报。填写《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申报表》(见附件)。
2.评审考察。通过材料审阅、现场考察等方式,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。
3.审核授牌。我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实践基地名单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授牌。辅仁心智学校负责实践基地的监督和考核。
(四)材料报送事项
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《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申报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(一式三份)寄送至辅仁心智学校。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:lixiyu@bnu.edu.cn。
联系人:刘婕010-58800029/18743007188
收件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-1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集团辅仁心智学校
附件:1.首批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申报表;
2.首批学生认知能力提升实践基地申报信息汇总表。
北京市海淀区辅仁心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
2021年11月25日